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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是拉动生产、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消费日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这对我们优化全市消费环境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当前,随着消费活力逐步恢复、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2022年,绍兴市国内生产总值(GDP)达7351亿元,同比增长4.4%,增速全省第3,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586亿元,同比增长4.4%,消费对全市经济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消费环境事关经济增长、人民幸福和城市形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组织的职责使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方面。今年的消费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新的一年,要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创建力度,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以人为本聚焦民生痛点。从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出发,找准消费者需求升级与生产者消费供给上对接不力的关键堵点。从消费者和经营者两端发力,争取解决一个案例,推动一片发展,以点上出击带动面上规范,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市场的畅通发展和提质扩容,服务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2023年,市消保委将持续加强金融、医疗、公用事业、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社会监督;优化水电、燃气、住宿、旅游等民生类消费体验;丰富室内空气质量、装饰装修、新能源汽车等比较试验;重点关注“一老一少”特殊消费群体,聚焦养老、婴幼儿产品、儿童学习用品等消费监督工作。
立足主业完善协同共治。消费者组织是各级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应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运用社会监督影响,强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增强消费维权综合能力。通过联合立法、司法、行政、媒体、专家等各方力量,从政策、理论、法律、标准、社会舆论等多维度、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共治体系建设,推动消费环境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消保委必须坚持消费者立场、当好消费者娘家人,成为消费者坚强后盾,让消费者有底气,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强化自律构建放心环境。经营者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真正以消费者为中心,自觉诚信守法,从源头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减少市场风险和消费纠纷;行业协会要真正对企业负责,发挥好自律作用,督促企业积极提升消费品质,化解消费纠纷;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职责,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把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协同起来抓,通过抓监管、抓维权来优环境、促发展;消费者自身也需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提升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新的征程。全市消保委将围绕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发挥职能作用、协同各方力量、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担当履责,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导,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放大消费作用,全面提升全市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绍兴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摘自《绍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