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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摄录 严查不系安全带
何会文 通讯员 刘媛

       本报讯(记者 何会文  通讯员 刘媛)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自6月起,我市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执勤交警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摄录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近年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道路沿线,陆续增设了具备摄录驾车不系安全带和打手机交通违法行为功能的电子警察,截至目前,这些电子警察的设置总数已达703套。不仅在白天光线充足的时候,哪怕在漆黑的夜间时分,抓拍到的违法照片也十分清晰。
  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被处以50元罚款、不记分。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则一律依法被处罚款50元、记2分。

摘自《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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