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孙晓斌)日前,天津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要求全市所属各办税服务厅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摘自《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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